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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阳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1-06 10:00   来源:安阳新闻网

关于做好安阳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安有关单位,安阳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阳支队政治处:

  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促进精品生产,推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南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16]89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将开展全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并组织我市优秀文艺作品参加河南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6号),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推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不断推出具有安阳特色、安阳风格、安阳气派的精品力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评选原则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作品真正体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尊重艺术规律,选优拔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真正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示范导向作用。

  三、作品门类和奖项设置

  参评作品共6个门类: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本次评选设“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作品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参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对获得“组织工作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得“优秀作品奖”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对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精品力作,推荐参加全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对获得全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参照省委宣传部的奖励标准,市委宣传部再给予适当奖励。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创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重点作品创作和加工提高,推出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品质、有独特风格的作品。

  2.周密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附后)。要精心筛选、严格审查,确保申报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标准和制作质量,切实把代表本地创作水平的作品推荐上报上来。参评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

  3.严格要求,遵守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落实好评选工作各项制度。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营造公开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李学义 陈新涛

  联系电话:0372—2550405

 

附件:安阳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申报要求及相关表格.docx

             

 

               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

                 2017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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