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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采取特别污染管控和减排措施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9-28 08:58   来源:安阳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安阳市区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根据环保、气象联合研判,受区域性重度雾霾天气影响,我市空气污染程度可能进一步加重。根据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从9月27日16:00起,在全市采取以下特别污染管控和减排措施:

  一、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水利工程等施工场所全部停工,严格落实“六个100%”;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企业全部停产。重大民生工程确需施工的,须报市政府批准。各级住建、水利部门要对施工工地派驻监督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监督渣土车、散装物料车暂停运输。严禁黄标车等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对违规运输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查扣车辆,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落实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减排措施。其中,钢铁企业限产限排50%;焦化企业结焦时间至少比平时延长一倍;所有砖瓦窑、水泥、铁合金、有色金属、玻璃制品、碳素、陶瓷、石灰、燃煤锅炉全部停产。各级工信、环保部门要对重点企业派驻厂监督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四、严禁焚烧秸秆和垃圾,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五、严格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组要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应急预警指令、落实减排措施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要移交市监察局督察组严肃问责。

  六、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时上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从27日起,于每天下午18:00之前报市环境应急中心。市委市政府各督查组也要按时上报督查情况。

  联系人:贾宏伟3710805  邮箱:ayhbyj@163.com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7日

  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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