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元 汤阴县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作者:平安汤阴 发布时间:2017-01-13 14:22 来源:平安汤阴
从今年元月1号起,汤阴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然而,一些人却对禁令视而不见。1月10号,在坤贞大道,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民警对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罚款200元,在此,警方再次提醒广大群众,遵守禁放规定,如果家中仍有烟花爆竹存货,请尽快上交辖区派出所统一处理。
责任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