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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家“僵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周俊英   发布时间:2017-04-20 10:49   来源:安阳晚报

  “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让企业数据失真,影响了政府的客观决策。连日来,我们严格程序,依法对辖区内的‘僵尸企业’进行清理,虽然困难很大,但成绩还是有的。目前,我们已对辖区内297家‘僵尸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4月18日,安阳市工商局文峰分局有关人员介绍。

  据了解,依据“谁登记、谁清理”的原则,文峰分局按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对辖区内企业逐一走访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活。

  走访调查中,该局共筛选出297家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且连续两年未申报纳税的企业,履行立案、审批、告知、决定及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程序,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些大量长期未经营企业的存在,对包括查询、整理企业信息和档案等都会带来麻烦,更会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掌握经济的实际情况。”该工作人员介绍,297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中,有207家有限责任公司、74家个人独资企业、16家内资企业。

  该工作人员表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对违法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代表将会受到很大影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新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在其他企业任职法定代表人的要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辖区内企业,如果失联、未按期年报,以及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都会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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