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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026万元

作者:黄亚明   发布时间:2017-07-20 16:06   来源:安阳日报

  7月19日,记者从安阳市财政局服务贸易科获悉,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鼓励粮食主产区多产粮、多调粮,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省财政厅拨付我市2017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026万元,其中林州市获得奖励资金2072万元,安阳县获得奖励资金2209万元,汤阴县获得奖励资金2541万元,内黄县获得奖励资金2621万元,殷都区获得奖励资金1278万元,北关区获得奖励资金229万元,龙安区获得奖励资金76万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的粮(油)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结果筛选入围获奖县,并根据省级财政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常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据悉,今后,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油料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还将加大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力度,并完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效益。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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