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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民政局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取得的成绩

作者:刘海青   发布时间:2017-07-25 09:42   来源:安阳广播电视台

  十八大以来,在安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断深化优抚安置制度改革,依法加强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民生保障机制,改善和服务民生成效明显。

  一、完成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较好地保障了灾民和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灾害紧急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我市出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建立了与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及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助预案能够顺利实施。全面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广大居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高度重视灾害信息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对全市2000多个行政村和100多个社区灾害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让村(社区)级信息员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收集、传递、整理、分析和评估等方面的能力,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我市共有11个城市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十八大以来,我市大力搞好社会经常性捐赠工作,每年接收社会捐赠物品6500余件左右。通过捐赠活动向社区群众传递捐赠款物献爱心的途径和意义,增强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形成社会救灾工作氛围。特别是2016年我市“7.19”洪涝灾害发生后,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指导查灾核灾,第一时间调拨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协调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将1508万元困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资金、1.03亿元倒房重建资金和全市接收的5274万元捐赠善款,按时下拨到位,灾区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先后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建立了城乡低保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制度,对城乡低保工作操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对低保工作中的重大信访事项或违规违纪事件,迅速进行查办。实行“阳光低保”工程,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永久公示制度。设立了安阳市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中心,积极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260元提高到月人均430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315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87元提高到不低于142元。每年城市低保对象约为26711户、55169人,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4亿元;每年农村低保对象约为122669户、161161人,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亿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每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9430人,年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387万元。在2014年至2015年投入740万元专项福彩公益金用于“温暖工程”和“清洁厨房工程”的基础上,2016年又筹集355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爱心工程”建设,使农村敬老院在公共厕所改建、公共浴室改造、火灾防控、加强种养业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居住环境改善等六个方面有明显提升。

  (五)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制度。实现了医疗救助全程跟踪服务,救助对象医疗费结算更加便捷、经济负担适度减轻、救助效果更加明显。每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310万元左右,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9798人次。

  进一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2〕140号)。积极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要求,破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

    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一)坚持探索实践,积极推进养老发展。坚持以政策求突破、以机制求实效、以模式求创新、以实践求发展,加大福彩公益金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养老机构和床位数连年大幅增长,城乡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快速发展,老年优待、敬老津贴、机构补贴等保障力度持续提升,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我市有各类集中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198个, 设置收养床位21120张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2张。每年递增养老床位10%左右。同时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2484个村(社区)中1612个村(社区)建立了农村幸福院等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约占全部村(社区)65%。全市18家养老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被评为“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2家养老机构被评为“河南省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21家养老机构被评为安阳市星级养老服务机构,75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被评为“市级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儿童保障水平。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加快制度完善,加强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儿童福利水平。推进安阳市儿童福利院、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乡镇儿童之家建设。加大残疾孤儿手术矫治“明天计划”救治力度,开展“第二起跑线”脑瘫康复救治活动。2012年开始全面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2014年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婴儿救护安全岛。2015年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社会残障儿童社区支持服务,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坚持主动作为,促进慈善健康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行业发展、制度规范、全民参与”的慈善发展方针,慈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慈善组织网络日益健全,慈善募捐手段渐趋丰富,慈善救助项目品牌迭出,慈善文化精神广泛传播,慈善意识理念深植人心。2014年8月16日,在中国慈善论坛暨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典礼上,安阳市和林州市再次荣登“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并被评为中国“六星级慈善城市”;2014年9月23日,在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会暨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颁奖典礼上,安阳市慈善总会荣获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组织实施的“轮椅助行工程”和“爱心慈善超市救助”项目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

    三、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

  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为着眼点,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一)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加强,社区管理更加规范。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安办[2013]13号)等文件,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率先在全国地市级举办了首届社区建设专题论坛活动,编发了《安阳市民政理论研究成果汇编(社区建设专题)》,收录了特约和获奖稿件52篇36.7万多字。按照总体规划全市截止2016年底共完成130个设置合理、功能齐全,建设标准化、活动多样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示范社区,新建改扩建了近5万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了300平方米左右。2014年10月,文峰区东关街安惠苑社区、北关区曙光路街道文博社区、殷都区梅园庄街道钢六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提高了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使社区办公经费达到每月1700元,社区主任每月1600元,副主任1550元,离职老主任700元。健全社区建设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以加强社区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和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着力点,促进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扶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全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580余家。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截止目前,全市建成5个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城市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具备了信息化的能力,实现了数据一次收集,信息资源多方共享。

  (二)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2009〕30号)文件具体要求,截止2014年底,我市殷都区、北关区、高新区、文峰区、汤阴县已全部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全覆盖。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用于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区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培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发展,截至2016年底,纳入登记部门登记管理的各类社会组织已达到1367家,其中:社团5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67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在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的同时,与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检查活动,确保社会组织规范活动行为,发挥积极作用。开展了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产、职能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在社会组织中着力培育一批诚信自律、行为规范、作用显著的示范性单位。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我市以实施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相继出台了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和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连续5年在殡葬系统开展了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实现了常态长效。进一步完善了殡葬基础服务设施,规范了殡葬服务标准。加强了殡葬服务行业监督和管理,提高了殡葬服务水平。

  (二)婚姻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9个婚姻登记处全部获得“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称号,推广实施了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了婚姻登记数据平台,全面实现了与全省婚姻信息联网登记。进一步加强了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探索推行建立颁证员结婚颁证制度。积极推进婚俗改革,规范婚姻服务,推动婚姻文化建设。开展了婚姻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推动和谐婚姻、和谐家庭建设,建立了设施完善、服务优良、便民利民的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从发现到救助、甄别、医疗、返乡、安置等救助服务联动机制,形成了以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救助站(点)、市级救助管理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全市的四级救助网络。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市救助管理站被授予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全市新建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组织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重返校园” 等活动,开展了流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介入和跟踪回访服务,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了家庭监护情况和需求评估,及时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援助和心理矫治。我市相继被省民政厅、民政部确定为全省和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了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救助管理,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市救助站原站长许帅被中宣部追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民政部授予“孺子牛奖”,学习宣传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先后在全市、全省、民政部和部分省(自治区)举行。

  (四)区划地名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科学规范,制定政策,出台了《安阳市门牌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流程。2014年11月,修改完善了《安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有效地增强了地名公共服务职能。将全市道路标志牌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道路标志牌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形成了民政、城管和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标志牌的机制。 目前,全市共完成112条主次干道26000多个门牌的编制工作,并按照编号进行电子存档,对全市26条主要干道1万余个门牌进行设置。编制了新的《安阳市道路标志牌图册》,实现了一路一图、一牌一号精确定位。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选择汤阴县、文峰区为试点,按照“试点先行、压茬跟进、重点督促、全面落实”的原则开展。深入开展全市行政区划调研,做好我市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后社会事务移交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突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双拥工作成绩显著

  (一)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一站式”服务。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一站式”服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一站式”服务得到全面落实,形成了“内黄经验”在全省推广。完成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2012年至2014年6月30日,用两年半时间,全市共完成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6658座,占原数据库总数6658座的100%,圆满完成了零散烈士墓迁葬任务。全市共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76座,占原数据库总数的100%。国家抚恤和优待政策逐年提高标准,各项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市总优待人数为74695人,发放优待金4738万元。全市领取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共43453人。通过大走访入户调查33431户优抚对象得知,他们对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和落实兑现非常满意。

    (二)退伍安置改革不断加强。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行阳光安置,抓好重点安置对象安置工作。实行“重点安置、双向选择、自谋职业、行业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扎实有效。实现知晓率达100%,有意愿参加培训率达100%。联合市人才中心组织召开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建立长效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推动退役士兵有效就业。

  (三)军休干部待遇较好落实。完成了41名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更好落实,工资津补贴调整及时到位,取暖补贴按政策发放。实职师职干部医疗待遇全面落实,享受我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同等医疗待遇。

  (四)创建了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市军民以共建、创建活动为载体, 不断丰富新内容、拓宽新领域、强化新措施、创造新特色,推动我市双拥工作深入发展。2016年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2013年7月第八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 。海军总部正式批准命名“安阳舰”,军民融合进一步深化。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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