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根据省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污染天气联合研判分析意见,受冷空气影响,预测未来几天空气质量以良至轻中度污染为主。按照《安阳市环境污染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由于我市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橙色预警解除后,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落实好冬季各项管控措施。按照市攻坚办《关于严格执行采暖季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施工工地、道路、机动车等污染监管,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入冬以来,冷空气活动频繁,低温干燥,应加强大风扬尘管控工作。各县(市)区务必在预警大风前做好以下大风扬尘防范工作。在各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活动,重点是重卡过境路段;对辖区企业物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覆盖、密闭完全;对辖区内所有土方工地与建筑垃圾工地进行复查,确保土方与建筑垃圾采用6针密网苫盖,破损地方双层覆盖洒水,同时对市区内裸露黄土地做好浸湿洒水工作;各辖区数据组要紧盯数据变化,大风天气容易造成颗粒物异常,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指挥部;各辖区的重点区域要格外注意加强大风扬尘管控工作。
另外,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禁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严禁露天烧烤;公安部门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局在晚间用餐高峰期间,应加大北大街、万达金街、德隆街、后营等地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检查力度,杜绝油烟直排现象。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是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辖区属地管理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和公安环保联合督查组将联合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监控不到位等情况,将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