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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滨南路3棵约60年树龄行道树被毁 毁树人受刑事处罚

作者:赵慧   发布时间:2018-03-13 09:28   来源:安阳日报

▲市道路绿化管理站工作人员将死亡法桐移走后,进行补栽(市道路绿化管理站供图)

  3棵约60年树龄行道树被毁,毁树人受刑事处罚

  从法制层面保护城市绿色

  林木、绿地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通过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将自然因素引入城市,为城市带来了良好的视觉享受,也为人们打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每一位市民都应该珍惜、爱护我们这座城市的林木、绿地。但是侵害行为却时有发生。近日,就有一市民因个人利益故意损毁行道树,致使3棵约60年树龄的法桐死亡,从而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在我市即将颁布《安阳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关键节点,我们又能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连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3棵约60年树龄行道树被毁死亡

  2017年9月26日,有群众向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举报,称洹滨南路有3棵行道树被人为钻孔毁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调查。接到举报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3棵行道树位于洹滨南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侧300米的位置。经过我们检查发现,3棵树靠近树根位置被钻出了一圈孔洞,有些还是贯通伤,里面塞着花椒,还灌着不明液体。”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管理科科长李智勇介绍,当时这3棵树已经呈现死亡状态,但是他们依然抱着一线希望,对树木进行伤口涂药、输营养液等抢救措施。但是树木根部损坏严重,导致树木疏导组织中断,根部营养和树冠光合作用产生的养料无法互相输送。最终,大家不得不接受3棵树木死亡的结果。

  经过检测,被打出的孔洞里填充物主要是花椒及农药草甘膦。李智勇表示:“采取这么恶劣的手段对城市树木进行毁坏,我工作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

  行道树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的一部分,是城市景观重要的组成部分。此外,行道树进行光合作用,能够调节局地小气候,有遮阳的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道树是不允许任何人私自砍伐、移动的。”李智勇介绍,这3棵行道树是法桐,和周边数十棵法桐一样,都是我市栽种的第一批行道树,树龄约有60年,属于我市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周围群众的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早抓住毁树人,对其严厉处罚。考虑到该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差,园林部门第一时间报案。  

  ■直接损失10.77万元 毁树人获刑

  “作为侵害城市林木绿地案件的主要执法部门,我们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市城市管理局直属分局局长刘海勇介绍,以往主要是个人私自削剪树枝、硬化绿地、破坏绿地开辟路口,情节、损失都相对轻微,对社会影响也较小,因此他们一般会采取罚款、赔偿的行政处罚措施。但是根据当天勘验情况,毁坏法桐的手段恶劣,经济损失巨大,后果严重且影响极坏,因此将案件移送市森林公安局。

  据了解,在城市建成区内森林公安主要受理涉及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受理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采取走访周边群众、调看监控视频、查看用电记录等多种侦查手段,发现紧邻3棵被毁树木南边的某汽车美容工作室负责人彭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队民警杨玉杰介绍。

  “我局依法传唤彭某某到案接受调查,但其未及时到案。经过电话政策攻心,在大量证据面前,彭某某迫于压力到案交待了作案过程。”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队民警石晓光说。

  原来,考虑到门前3棵法桐可能会影响生意,彭某某便使用电钻、螺丝刀在3棵树根部钻洞,并且还在树根部灌入农药草甘膦及花椒,致使3棵法桐树死亡。同时,警方展开了大量证据搜集工作。“我们调取了周边监控,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并根据毁树时间查看其用电情况。”杨玉杰介绍,最终彭某某供述与证据互相印证,确认了其违法行为。

  而有关机构对被毁树木的价值鉴定也有了结论,直接损失价值10.77万元。彭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被依法逮捕。最终彭某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而此前他对树木已进行了赔偿。 

  ■毁坏公共财物必被追责

  3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案发地。彭某某所经营的汽车美容工作室已经不复存在,3棵已经死亡的法桐树被移走,补栽的新行道树伫立在原地。“3月9日,我们进行了补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们选择了树干直径在20厘米至25厘米之间的法桐,都是我们苗圃自己培育的。”市道路绿化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会对补栽的法桐加强施肥、输营养液等措施,并加强观察,到5月初补栽法桐如果能够发芽,就初步确定成活了。之后两年如果法桐生长正常,就可以确认其成活。

  “法桐被毁事件令人震惊。案件的性质恶劣,十分少见,在社会上也引起了极大反响,很多群众都强烈表示要依法严惩毁树人。”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冯学军介绍,“市委、市政府领导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虽然彭某某最终得到了法律制裁,但我们要反思这起案件。一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做到没有死角;另一方面,要通过这起案件警示市民,让大家明白,林木、绿地是不能随意破坏的,否则会受到法律惩处。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这不仅仅是指工作机制,还有相关处罚机制,营造出不敢毁绿、不能毁绿、不想毁绿的氛围。”

  刘海勇则表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执法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毁坏城区内树木、绿地事件的打击。但是,我们的执法毕竟是一种事后的措施,根本上还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市民意识到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必要性,认同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进而积极保护城市绿植。”

  主审该案的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邢炎萍也认为,加大宣传力度十分有必要。“该案中,彭某某表示自己知道树木是公共财物,但是没想到自己毁树的行为会触犯刑法,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邢炎萍表示,“彭某某的想法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市民的认知。在日常审理案件中我发现,市民都知道不能毁坏公共财物,但是对于自己毁坏公共财物可能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觉得公共财物无人管理,自己毁坏了不会有人管。所以,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很有必要。”  

  ■多部门联动 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助力

  迎着朝阳,古稀老人安逸地踱步;夕阳西下,孩子在草坪上追逐、嬉戏……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制订实施了城区园林绿化三年建设计划,谋划实施244个绿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9亿元,总占地面积7.3万亩,其中,2017年计划实施的190个绿化项目中,139个已建成投用,其余项目正在加快建设。2018年,将新建项目48个,总面积9600亩,投资约8.3亿元。

  就在市民感觉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绿色、田园般的生活触手可及的同时,我市毁坏城市林木、绿地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直属分局就受理相关举报52起,几乎每周都会接到举报。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城区园林绿化三年建设计划的关键一年,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管理好。这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杜绝城市毁绿事件发生?这需要多部门联手。

  冯学军介绍:“目前由我们主导并起草的《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已经进入省人大审议阶段,今年有望通过。这一条例如果通过之后,会将更多城市毁绿事件纳入法制层面,进行规范、监督,并会加大打击力度及处罚力度,从法制层面保护城市的绿色。”

  与此同时,市森林公安也通过探索,研究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城市建成区内毁绿案件发生的措施。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梁仲明介绍:“首先是进村入户大调查,对林地建设征用土地的农户进行土地信息登记、人员信息登记;其次是采取进地入户大宣传,每年在造林时节,制作宣传标语、法规法条、案例的单页发放给辖区群众;再次就是实施四级联动大管护,从市、县、乡镇到村,安排人员对林地进行管护;最后就是严打重处大宣传,针对案件严厉打击,并加强警示宣传教育。”

  随着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大提升、大推进、大发展、大跨越以及生态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们相信,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会得到极大改善,安阳的城市形象、品位将得以提升,生态文明理念能在安阳生根发芽。

▲被毁法桐树根部的孔洞清晰可见(记者 赵慧 摄)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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