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赠品质量有问题 消费者如何维权 工商部门回应

作者:牛思明   发布时间:2018-03-13 09:53   来源:安阳晚报

原标题:赠品质量有问题 消费者如何维权

工商部门:赠品也是商品,有问题有权索赔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购买商品获得赠品的情形,但如果你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你想过维权吗?赠品质量问题能否找商家赔偿呢?近日,家住殷都区的任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最终,经过市工商局殷都分局安钢工商所、殷都区消费者协会安钢分会的调解,商家给出了解决方案。这是记者昨日了解到的一起真实案例。

  赠品有质量问题 消费者维权成功

  2017年年初,任先生在殷都区某新建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通过开发商搞的活动获赠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然而不到一年,任先生就因为这辆赠送的电动自行车揪心了。原来,车子的电池出现了问题。看着不能正常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任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问题,销售人员却认为车子是任先生购房时白送的赠品,不能和正规销售的商品一样履行“三包”义务,于是拒绝了任先生的要求。

  与开发商几经交涉无果后,任先生向市工商局殷都分局安钢工商所、殷都区消费者协会安钢分会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工商人员向商品赠送方指出,我国《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物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产品。任先生的电动自行车是其购买商品房后才获赠的,所以赠品的成本实际上已经分摊到付费的商品房中,开发商应当履行对赠品的“三包”义务。经调解,开发商已同意尽快为任先生解决问题。

  提示您理性消费 遇到不公可维权

  记者通过调查采访了解到,买洗衣机送电水壶、买刀具送砧板、买饭盒送餐具等“买一赠一”活动,已成为不少商家促销产品、拓宽市场时常用的方式。然而,多数赠品“身世”模糊不清,一些商家为了控制成本,大多选择廉价商品作为赠品,质量很难保证。这些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三包”,甚至为了逃避因赠送商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责任,还写出“赠送商品概不退换”“赠送商品不‘三包’”等店堂告示。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要进行理性消费,需要的商品才购买,而不是看是否有赠品促销去购买;购买的商品如有赠品的,要仔细查看赠品是否为“三无”产品,食品类的赠品要看清是否过保质期。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其内容无效。

责任编辑:李艳丽

相关阅读

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