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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作者:胡仁华    发布时间:2018-06-07 11:30   来源:安阳新闻网

  1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香港资深学者李明宇在《国企备忘录》一书中谈到,国有企业现行的管理模式为总裁或经理负责制,纪检监察部门在党组织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于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自上而下的纪检监察管理模式,导致了在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受到多方面的制约。比如一些企业存在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业性不强,缺乏开展监督、查办案件的独立性和权力实施空间,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受制于本企业,造成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等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用四句话慨括起来就是: “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险,下级监督浅、法律监督晚”。毋庸讳言,这也是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2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2.1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在我国建设发展中一些问题随之出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破解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困局,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指明了方向。如: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等。国企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授予纪检监察部门更大的权力,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理解。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既要关注关键、重要领域,又要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全局意识,在企业范围内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促使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大胆的开展工作。同时要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切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2.2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我国建设的发展中如果想要更好必须要建设一支完全的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理清职责权限,突出抓好监督主业,集中精力执纪问责。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改进完善空缺机构设置,使工作有落实,监督不缺位。要充实调整干部队伍,对那些不谋事、不干事、不创新,整天无所事事、坐享其成,把纪检岗位看成养老的人,要尽快调整出纪检监察岗位,使真正有能力、有担当、敢监督的人员充实到岗位上来,使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根本职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过硬作风,要集中体现在敢抓敢管、真抓实干;要勤于学习、敢于磨练,在反腐倡廉这条特殊战线上锤炼自己,锻造成为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能打硬仗的“铁军”。

  3通过转变认知,创新工作模式

  3.1 转变工作方式

  在目前中国的这个的情况下我国的企业必须要认清楚现状,逐步改进国企传统的纪检工作方式,在新的发展起点中更好地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有益模式,着力构建良好的“防火墙”。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纪检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能够架起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从而使得纪检工作人员可以在“不想腐”思想防线中有效开展纪检工作。此外,还需要加强机制以及制度建设,促使纪检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依纪依规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3.2 转变工作作风

  在我国日渐强大中有很多问题随之而来比如;四风的问题逐渐增长,国企作为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要部分,也呈现出抬头的趋势,纪检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开展抓早抓小,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整风肃纪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教育,有效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对于事态不严重的,通过教育、监督、谈话提醒等方式帮助其纠正;另一方面针对影响恶劣的行为应给予严厉打击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进而净化国企工作环境,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在今后的工作中,国企纪检工作还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宗旨意识以及做好责任担当,结合群众观念而逐渐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从而可以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而在新形势下通过新的思路以及措施而提升纪检工作的公信力。 

  (作者:胡仁华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八矿 河南 平顶山 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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