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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作者:张守利 李方领   发布时间:2018-07-11 08:39   来源:安阳日报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2018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社保〔2018〕27号)要求,我市人社部门认真部署,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各参保单位全力配合,全面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2018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工作,自2018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实行征缴。这是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第二次调整。

  自5月份开展申报工作以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按照本人2017年月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同期本单位全部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全面调整。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的要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各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逐一复审,对涉及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全部机关事业单位基础信息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信息认真核查、筛选、比对、更新、导入,确保参保登记、缴费登记等信息准确无误。

  此次调整,涵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省驻安事业单位共3210个,涉及人员98432人,调整后,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较调整前每月增加1200多万元。  (张守利 李方领)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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