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调解促执结
作者:王 璐 发布时间:2018-10-11 10:16 来源:安阳日报
近日,在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申请人张某清点着桌上的现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终于履行完毕了,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其生父因抚养费产生纠纷,张某一纸诉状将其父亲告上法庭。2009年12月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张某抚养费3348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因经济能力有限迟迟未予履行。2010年2月1日,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依法采取冻结、划拨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法院的强制措施威慑力,被执行人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共给付张某抚养费11187元后便又没了影踪。
为妥善处理该案,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过反复协调,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意见,被执行人共给付张某抚养费15000元,余款张某自愿放弃,双方握手言和。该起执行案件历经多年,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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