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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国家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亿多元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11-12 08:43   来源:安阳广播电视台

  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鼓励粮食主产区多产粮、多调粮,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省财政厅共拨付我市2018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950万元。
  据悉,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重新筛选入围获奖县,按因素法分配奖励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财政部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的粮(油)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结果筛选入围获奖县,并根据省级财政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
  这次省财政厅拨付我市的10950万元奖励资金中,林州市获得奖励资金2177万元、安阳县获得奖励资金2047.05万元、汤阴县获得奖励资金2573万元、内黄县获得奖励资金2686万元、殷都区获得奖励资金1184.31万元、北关区获得奖励资金212.21万元、龙安区获得奖励资金70.43万元。
  国家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及时到位,极大地缓解了我市县乡财政困难,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市财政局接到国家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后,及时足额的拨付到相关县(市)区,并要求各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用途,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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