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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低保金稳步上调 保障网织密织牢

作者:李杉 王小彤   发布时间:2018-12-10 10:08   来源:安阳日报

原标题:低保金稳步上调 保障网织密织牢

   

辖区居民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低保相关事宜 

 

社区为辖区低保户赠送爱心轮椅 

 

大寺前社区工作人员及爱心单位人士为辖区低保户送去了米、面、油 

 大寺前社区“微心愿”活动中,工作人员为低保户送去生活用品 

 

相州路社区慰问辖区低保户

□记者 李 杉/文 王小彤/图

   “今年低保金又涨了,这对我们低保户来说是件大好事!”最近,文峰区南关街道相州路社区居民王芳到银行取低保金时,高兴地告诉记者,“低保金连年上涨,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好。”

  王芳的一对双胞胎孩子患有脑病,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她的丈夫失业后,家庭一度陷入贫困。所幸2009年,社区干部为王芳的两个孩子申请了低保,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随着低保金的稳步上调,今年,王芳的两个孩子每人每月能领低保金470元,两个孩子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每人每月能领到120元,既减轻了负担,孩子做康复训练也更有保障。王芳坚定地说:“俺家有困难,政府来帮忙,生活有了保障,俺心里很踏实。”

  低保金上调 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全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12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这两项重点民生实事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近年,我市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今年3月27日,我市下发了《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安民文﹝2018﹞48号)。该通知明确指出,建立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提标后的低保标准1.3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611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375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5350元,惠及8675名特困人员。

  早在1998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城市低保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建立并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并先后多次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50元提高至不低于262元,与省定标准相同,惠及16598名城市低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21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高于省定的3450元/人/年标准,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47元提高至不低于160元,高于省定的154元/人/月标准。据统计,与2015年相比,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年人均救助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500元,增幅为34.6%,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15元提高到160元,增幅为39.1%,惠及70144名农村低保对象。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913.8万元、农村低保金10567.96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594.39万元。

   织密保障网  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小康路上,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民政兜底保障网,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坚决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兜底保障脱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近年,市政府出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等政策性文件。市民政局还印发了民政行业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制订了民政兜底保障脱贫专项方案,会同市直部门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较好实现了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促进全市民政领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建立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

  我市2016年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0元。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21988人,发放总金额为1495.377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31124人,发放总金额为1745.056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今年,全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提高到700元,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1100元,惠及435名孤儿。

  为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全市民政部门严守“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经复核认定,让家庭情况好转、收入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及时退出低保名单,做到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委托第三方核查低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河南省脱贫攻坚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等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整改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解决了兜底保障脱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市不断完善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公开公示工作机制,建立了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2510名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登记备查,提高了申请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和认同度,确保低保工作阳光操作。同时,我市还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对全市民政兜底保障脱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抓好各项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兜底保障脱贫职责,加快健全以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为重点,以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保障、慈善捐助、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切实把底线兜牢,把惠及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今年7月26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8〕29号),该通知明确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提高标准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8元。8月7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该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人社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底,新政策在我市已全面落实到位,圆满完成2018年全省、全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增加18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件大好事。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养老金定期增长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将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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