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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工程款拖欠20多年 法院强力执行推动案件执行

作者:赵慧   发布时间:2018-12-14 08:51   来源:安阳晚报

原标题:一笔工程款拖欠20多年

法院强力执行推动案件执行

  一笔1990年的工程款拖欠了20多年未能全部结算,后经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审判,林州市某景区管理处始终未能执行。12月10日,记者跟随负责该执行案件的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奔赴林州,对该案件进行执行。

  当日上午9时许,执行人员一行到达林州。根据部署,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执行人员根据之前掌握的情况,前往林州市区寻找被执行人——某景区管理处的法定代表人、景区负责人葛某;另一路执行人员前往景区管理处依法对相关财物进行搜查。

  在林州市一单位的办公室内,执行人员见到了葛某。

  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捷锋介绍:“在沟通过程中,对方依然没有履行这部分工程款的意思,而且言语间依然透露出能拖就拖的想法。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法院执行局是必须采取其他措施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威严。”

  随后执行干警进入办公室,对景区管理处法定代表人、景区负责人葛某进行拘传。“这才刚见面,就这样?”葛某想办法拖延时间。

  “我们上周一已经来过了,而且明确告诉你要好好了解一下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上面明确逾期不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都已经写明了,为什么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法院报告?”葛某被问得哑口无言。

  执行干警先进行耐心解释,让其到法院配合工作,葛某无动于衷。随后执行干警从法律角度严明利害关系,葛某依旧拒绝,场面僵持近10分钟。

  执行干警对于拒绝配合法院工作的葛某进行3次警告,并排除阻挠,将葛某拘传至殷都区人民法院。

  在景区管理处,另一组执行人员在财务人员那里依法对相关账目进行搜查,并登记备案带回法院。

  “这是一起合同工程款案件。被执行人也就是林州市某景区管理处在1990年欠仇某工程款10余万元,但这笔钱一直未能支付。几年前,该案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景区管理处给付仇某工程款并支付利息,共计20余万,随后该案由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今年该案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到我院执行。我院立案以后,首先给景区管理处邮递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对方拒签。于是在上周一我们前往景区管理处给葛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而且对其权利义务进行了解释。”陈捷锋介绍。

  “但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景区管理处并没有履行报告财产的义务,所以我们依法拘传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葛某。而且我们从账目上发现被执行人还是有支付能力的,也就是说他有支付能力但是拒不履行。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的话,那么我们将要采取拘留、罚款等其他措施,督促其履行。”陈捷锋说。

  当晚,被执行人履行了15万元工程款,并表示会尽快将剩余欠款尽快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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