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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作者:王韵涵   发布时间:2019-01-11 08:56   来源:安阳日报

原标题:我市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1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实施后,我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办、基金管理以及工伤预防和康复等各项工作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尤其是工伤职工保障水平将得到提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即13999元/月),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即2800元/月),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该负责人说,目前,税务部门已经开始按照调整后的职工工资基数征收2019年1月的工伤保险费。省级统筹实施后新发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统一时间和标准调整。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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