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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的通告

作者:周莹   发布时间:2019-03-21 10:58   来源:安阳广播电视台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的通告

(第1号)

  为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范围

  洹滨南路以南、彰德路(洹滨南路至人民大道段)以东、安钢大道以南、中州路以东、文昌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不含光明路和文昌大道彰德路至中州路段,其他均含本道路)区域内,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范围。

  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车辆通行要求

  1.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每天7:00—20:00,禁止燃油货运车辆驶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2.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运车不受通行限制。

  3.规定时间内确需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通行的,且纯电动货车达不到运输条件的其他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市通行证。

  4.对违反通行要求的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19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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