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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4-24 09:24   来源:安阳新闻网

关于开展安阳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安有关单位,安阳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阳支队政治处:

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促进精品生产,推动文艺创作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南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19] 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将开展全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并组织我市优秀文艺作品参加河南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把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凝聚全市干部群众同心共筑中国梦、争先进位谋出彩的磅礴力量。

二、评选原则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作品真正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精品意识,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坚持讲好新时代安阳故事、展示新时代安阳形象,弘扬安阳人文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真正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示范导向作用。

三、参评作品条件和奖项设置

参评作品共6个门类: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时限要求:2017年2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资格审定: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作品的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宜过多。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本次评选设“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作品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参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对获得“组织工作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得“优秀作品奖”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对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精品力作,推荐参加全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对获得全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参照省委宣传部的奖励标准,市委宣传部再给予适当奖励。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创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精心组织重点作品创作和加工提高,推出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品质、有独特风格的作品。

2.周密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作品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附后)。要精心筛选、严格审查,确保申报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标准和制作质量,切实把代表本地创作水平的作品推荐上报上来。参评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

3.严格要求,遵守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落实好评选工作各项制度。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营造公开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参评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驻安有关单位、安阳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安阳支队政治处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对自行申报作品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2—2550405

 

附件:1.安阳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参评作品申报要求

   2.安阳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参评作品申报表

 

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

2019年4 月23 日

 

关于做好安阳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责任编辑: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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