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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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
突出重点 压实责任 加快进度 推动全市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记者 王慧敏 李扬
8月1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安排部署我市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市领导靳磊、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唐献泰、韩力农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和第九次会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李公乐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和第九次会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改革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全市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针对我市承接中央、省委部署的122项改革任务和自主谋划的23项改革事项,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加快进度,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李公乐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求,是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和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改革质量。二要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安排,认真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七项重点任务。三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要落实好市级协调指导、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