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不可移动文物房顶现大洞,李女士希望能给她一个说法​

作者:张曌 李波   发布时间:2019-11-13 08:39   来源:安阳新闻网微信

  最近,安阳市民李女士反映,她家中有一座近百年的老宅子被破坏了。安阳广播电视台《直播安阳》栏目于近日报道了此事。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安阳县高庄镇文兰市庄村。李女士说,他们家的这座老宅始建于上世纪初,经过文物部门鉴定后,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纳入到河南省安阳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当中,但是最近在李女士一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宅遭到了破坏,这让李女士很惊讶。 

  李女士说:“这是我们家清末民初的房子,也是有文物部门过来勘探过的,然后镇里面领导王瑞江王镇长说的就是这个房子现在先搁置不拆,结果前两天这个房顶就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因为高庄镇面临村镇规划和拆迁等问题,所以安阳县文物局在2019年7月26日专门下达了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化保护的文件,但是这座老宅子还是遭到了破坏。我相信高庄镇的领导也有看到过这个文件,2019年7月26号,有相关文件规定在此次拆迁过程当中注意文物保护,但他们现在就视而不见,用钩机把这个房顶拍了一个很大的洞。”记者来到这座老宅子进行了查看发现,房屋共两层,一层目前还没有遭到严重的破坏,但是二层西边房屋屋顶已经破开了一个大洞,屋内堆满了塌陷留下来的建筑垃圾。 

  李女士还告诉记者“本来一二层间的楼板都很完整,现在部分木头椽子都已经被砸断掉了,是因为上边有很多砖头还有他们拆下来的石头,楼板已经破坏得很严重了,楼上已经完全露天了。”


  目前李女士家老宅子遭到了破坏,他们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文兰市庄村委会、高庄镇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但是毫无结果,没有任何人出来负责,李女士希望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破坏文物都有相应的明确的处罚规定。针对李女士反映的这一情况,记者来到高庄乡文兰市庄村村委会,见到了村党支部书记李银明,对于这一情况,他表示仅仅知道李女士的老宅子是文物,但是被砸坏这事归高庄镇领导协调,他不知道什么情况。

 

  根据李银明所言,记者又到了高庄镇政府,见到了镇长王瑞江,对于目前李女士家内老宅子的状况,王镇长说:“那个房子我看了,你刚才拍的那个照片是从室内拍的,那儿拆迁我在那住了两个月,我们也是在旁边站着,我不可能跑到人家屋里面去瞧,那东西是啥时候塌了、塌成啥样了,说实话,村里面的干部也不可能每天到房子里看看。如果是文物保护我们肯定会给县文物局打报告,要申请县文物局尽快安排进行保护,因为保护这个职权我们这是没有的,我们只执行县政府安排给我们的事,在我目前掌握情况看这只是一个房子。如果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了,该走程序就走程序,作为镇长我会履职会安排,如果以前发生的,要是觉得那是拆迁的钩机破坏的,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就行了。”  

  对于此事,11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安阳县文物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将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让记者进行了查看,并且看到了2019年7月26日专门下达了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化保护的文件,上面都明确的写着李女士父亲李秋林宅院是在应该保护的宅院范围内。针对李女士的宅院被损坏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市文物局文物科科长赵清荣,她表示既然进入了《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这界定肯定是文物,不可移动的文物,是保护文物。接着记者又致电河南省文物局询问相关情况,河南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进入全国三普不可移动名录的文物都属于受保护文物,虽然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但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点,如果遭到破坏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目前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李女士说,至今也没有村委会或者镇里边的人联系他们沟通处理老宅被毁事宜和下一步的保护措施。我们也会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记者:张曌 李波

责任编辑:郭聪
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