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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晓乐: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作者:王晓楠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1   来源:安阳日报

 原标题: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记殷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申晓乐

  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特殊窗口,每天面对的是弱势群众,要处理的是纷繁琐碎的群众诉求。在这样一个特殊窗口,申晓乐坚守了10余年。她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满怀爱心和责任感,用行动践行为辖区弱势群体服务的诺言。

  捧一颗真心

  收获一份信任

  2019年12月20日,在殷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一位60多岁的农民工边擦眼泪边说:“真想不到法律援助能给俺农民撑腰,回家一定要告诉大伙儿,俺再也不用害怕工资要不回来了。”原来,申晓乐刚上班,40多个人一下子涌进来,大家七嘴八舌抢着诉苦。听了半天,申晓乐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他们一方是建筑工地承包商,另一方是干活的农民工。双方因为施工进度、工资待遇等发生纠纷,然后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申晓乐明白,大家其实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只是来让她“评理”。面对眼前的“分外”之事,申晓乐没有一推了之,而是让双方拿出所签协议及相关手续,从法律、人情等方面仔细分析,让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自担任中心主任以来,每个当事人的诉求都不一样,申晓乐说,要让每一位群众都满意而归首先需要有耐心,看到弱势群众满意而归,让她觉得特别开心。为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方便的法律援助,申晓乐率先在辖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援助受理点”,方便百姓就近申请;在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将法律援助延伸到了社区、村组,构建了市县区、部门和基层的法律援助网络。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申请难、提供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申晓乐依托区司法所、区工会、区妇联等法律援助联络点,对低保人群、少数民族、军人军属及农民工申请劳动报酬等案件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援助案件,采取“边办边补”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帮助受援人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对不能起诉的案件,她尽力调解,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在申晓乐办公室的墙壁上,记者看到了悬挂着的一面面锦旗,这是对她工作的最大褒奖。

  任劳任怨

  维护稳定和谐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为民维权,更是为政府分忧。对受援人数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申晓乐总是即时介入,为政府分忧。

  王某因20多年前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与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发生纠纷上访多年,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15年,王某到殷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申晓乐和律师多次上门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在一次性赔偿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一起长达25年的医疗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8年春节前夕,申晓乐办公室来了几个在河北省安国县务工的殷都区农民。他们为了讨回工地老板拖欠的工资找到了她。按照法律援助规定,他们需要到打工所在地的援助中心申请受理。考虑到天气寒冷,农民工不熟悉情况,申晓乐连续打了10多个电话后,将河北省安国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及援助申请递交的相关材料写在纸上,交给了农民工代表。多年来,申晓乐的视线早已超越法律援助本身,“如何援”不是问题,如何让每一个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是她思考最多的。她用热心、耐心、爱心为弱势群众服务,被亲切地称为“娘家人”。

  开辟绿色通道

  撑起一片蓝天

  对一些行动不便,或家住得较远、交通不便的群众来说,前往援助中心比较麻烦,为此,申晓乐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本着“减少环节、边办边补、保护弱势”的原则,在指导诉求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同时,直接给予援助。

  家住相台街道段邵村的老人刘某托人找到援助中心求助。详细了解情况后,申晓乐为老人开启了援助绿色通道,立刻前往老人住所。一进门,老人就哭诉自己的子女怎样殴打谩骂并将其赶出家门的经历,让申晓乐救救她。原来,老人是再婚,老伴儿的子女和她经常发生口角并将她赶出家门。申晓乐在找到老人的子女告知赡养老人的义务并调解无效后,只好让老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将其子女起诉到法院。

  去年,家住北蒙街道办事处的一位老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他告诉申晓乐,年近八旬的哥哥无儿无女,腿脚不便,一直在敬老院生活,因和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想申请法律援助。申晓乐当即答应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老人行动不方便,第二天,申晓乐就约了律师、北蒙司法所所长、老人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一起来到老人所在敬老院,现场进行笔录。随后,申晓乐为老人指定了律师,由律师全权代理案件,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年,申晓乐不怕困难,一次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送去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减轻了他们的维权成本,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

  创新工作机制

  畅通援助渠道

  申晓乐率先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入心理咨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服务方式,在法援接待室开展法律咨询与心理辅导双援助工作,为社会消除隐患,促进辖区社会和谐。

  2015年夏天,接待室来了一位中年女性,眼中充满了怨恨和无奈,还没落座就已泣不成声。有着丰富心理学经验的申晓乐立刻意识到这位女士因长期婚姻矛盾产生了心理障碍,如不及时疏导将有可能激化矛盾发生危害。耐心听完这位女士的倾诉,申晓乐运用所学心理学知识对其进行了疏导,给她讲了很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她如果再发生家庭暴力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前来救助的女士因为倾诉了长久以来压抑的苦闷,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客观看待了婚姻中的夫妻矛盾,感激地离去。次日,申晓乐和这位女士的丈夫取得联系,给他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夫妻矛盾不能靠拳脚解决。此后,申晓乐又多次电话与这位女士及其丈夫沟通,使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申晓乐实施“调援”结合工作方法,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受理法援申请;先调后援,使大量矛盾化解于基层。申晓乐与信访部门联合,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主动关心、听取信访群众诉求,从法律和政策上做好疏导解释,正确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作用。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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