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安阳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的通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2-19 14:22   来源:安阳城管执法

  当前,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分小区实行了严格的管控措施,限制本小区业主车辆进入或限时出入,禁止业主车辆在本小区停放,导致大量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外部主次干道,造成了小区内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泊位闲置、主次干道车辆停放秩序混乱的突出矛盾,严重影响我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重大交通、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隐患。为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社区(小区)不得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由,限制和禁止本社区(小区)业主车辆进入。
二、全市所有具备车辆停放条件的社区(小区),应当允许业主车辆在所属地下车库和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借故禁止业主停车。
三、小区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应当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社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和人员进行医学监测和管理,在把好小区和车库出入口、做好车辆出入和人员登记、加强车辆消杀和防护的基础上,督促车辆有序停放在小区内。
四、小区业主在小区停放车辆,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占压小区内消防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必须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停车泊位,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五、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本辖区内各小区车辆进入小区规范停放。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组织物业企业落实业主车辆小区内规范停放要求,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要。
六、小区业主车辆在小区周边停放车辆,占压主次干道影响交通安全的,占压小区出入口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的,严重影响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在主次干道停车泊位外并排或多排停车影响他人出行的,由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车辆实施拖移。
七、小区业主随意停车干扰疫情管控秩序、影响救护车通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特此通告。


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郭聪
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