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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来了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9-16 09:33   来源:安阳市教育局

原标题:重磅!安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来了

  

  为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阳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等问题,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主要管理职责。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地方财力、学校条件和相关机构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充分论证,积极、稳妥推进。

  (二)学校为主。学校要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三)自愿参加。要充分征求家长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四)公益惠民。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非营利性原则。各县(市、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提供免费服务。

  (五)主动公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为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可持续健康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中小学校要将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鼓励各中小学校探索利用周六、日及节假日时间开放校园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本校学生提供阅读学习、体育活动场所。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程序。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党委改革部门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经验,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因素。

  (二)统筹师资,多方参与。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原则上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选取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尽可能满足学生、家长的不同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积极筹措,保障经费。各县(市、区)可从实际出发,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财政补贴等方式筹措经费,建立课后服务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发放适当劳务报酬。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采取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指导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学校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参照课后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与家长签定课后服务协议书,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鼓励学校建立校园损害风险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保障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保障。提供午餐服务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职责。

  (五)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普通高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进行积极探索,并报市委深改办和市教育局备案。 

  来源:安阳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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