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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厅丨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作者:李庆龄   发布时间:2021-09-18 11:32   来源:安阳日报

发布人

王建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薛崇林 市政府副市长

李晓阳 市文物局局长

戴海波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宋志刚 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书平 市公安局文物保护支队支队长

主持人

张卫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7日


7月30日,《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昨天,我市召开《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名称为《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共5章37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制度以及部门职责等内容。第二章保护与管理,主要规定了对安阳殷墟进行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三章研究与利用,对殷墟的科学研究、展示陈列、产业引导、教育传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进行了明确。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2001年9月29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施行20年来,对加强殷墟的保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随着殷墟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殷墟保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殷墟保护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切实做好殷墟保护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相继作出修改。现行条例部分规定与国家新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对殷墟保护的新要求,因此,对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2019年1月,省人民代表大会安阳代表团将条例修订议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同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列为本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及2020年正式立法项目,由安阳市政府负责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将之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2019年7月,与市政府联合成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修订工作。市人大法工委、民侨工委提前介入,联合市文物、司法等部门,专家学者及律师团队成立修订专班,克服疫情影响,集中封闭办公,开展起草工作。在修订过程中,主要确立了以下立法思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殷墟及甲骨文保护研究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殷墟保护工作的政策和要求。二是对现行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结合殷墟保护工作实际细化相关规定,保证法制统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殷墟保护面临的资金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研究利用薄弱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四是突出地方特色,将近年在殷墟保护工作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就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副市长薛崇林强调,市政府已制订《安阳市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进行贯彻落实。一要集中学习宣传。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普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全文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协调对接。在市、县层级全面落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和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争取帮助和支持,促进《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三要做好贯彻落实。逐项明确《条例》内容责任单位,细化殷墟所在区政府保护主体责任,文物、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监管责任以及殷墟保护管理机构的安全直接责任工作内容,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做好督查检查。立法、监察、督查、文物等部门将依法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及时督促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条例》落实执行到位。

原标题:《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安阳融媒记者 李庆龄)

责任编辑:张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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