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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31 09:18   来源:安阳日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央、省委《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通知》精神作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任务落实,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

   二、要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切实满足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1.积极开展帮扶救助慰问活动。要深入农村、厂矿、街道、社区等,认真排查困难家庭、困难群众情况,摸清底数,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因参与非法集资陷于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受灾地区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妥善做好被拆迁在外过渡户安置工作。关心节日期间仍工作在一线的干部职工,积极解决工作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时足额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3.大力保障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做好春耕春播技术、物资、资金等准备工作。积极防范应对恶劣天气,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做好出行信息服务,针对不同群体推行多种购票方式。根据节日期间群众的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情况,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抓好文化市场执法,抵制低俗之风,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日文化理念,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

   三、要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局面

  1.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继续搞好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行动,认真排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行业的安全隐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营行为,杜绝烟花爆竹乱燃乱放。加强对水、电、油、气、暖等供应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运输安全监管和春运秩序管理,做好从事旅游、长途客运、小公交、校车、化学危险品运输等单位的安全检查,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狠抓矿山安全、建筑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加强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群众性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旅游安全监管,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大力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类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各种疫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

  2.着力做好信访和社会治安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防止因工资拖欠、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法涉诉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四、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大力倡导务实节俭文明过节风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意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要求,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2.切实抓好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增强重要节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要着力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订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各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1.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要抓好督办落实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党委、政府督察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专项督察,确保中央、省委通知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要增强“双节”期间值班带班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值班,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外出报备规定。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强化一线值班力量,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严禁擅离职守。完善值班场所设施,配备必要办公机具,做好值班生活保障。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发生涉及非法集资、社会稳定、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紧急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送信息。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违反值班规定、上报信息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和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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