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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散烧办多措并举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纪实

作者:赵慧   发布时间:2020-05-06 16:36   来源:安阳日报

  原标题:压实责任 重奖举报

  ——市散烧办多措并举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纪实 

  大气污染防治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民用散煤治理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之一。根据《安阳市2020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及相关要求,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的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烧办)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周密部署,强化督查,重典治污,在广泛发动群众基础上,依靠技术力量支撑,破解“散煤清零”工作的难点,把“散煤清零”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常态抓、抓常态”的工作格局,为安阳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贡献。

  重典治污

  硬起手腕抓追责

  根据《安阳市2020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今年,我市将以强化“散煤清零”为抓手,以防止散煤使用反弹为主攻方向,在禁煤区内实现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在禁煤区外“双替代”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实现“散煤清零”(不含洁净型煤)。为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委、市政府坚持重典治污,制定问责办法,硬起手腕狠抓责任落实,建立了我市散煤治理工作有史以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2月16日,《安阳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问责办法》正式出台,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明确实行“四包”制度,即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街道)领导分包片区、一般干部包村包社区、村组干部分包到户。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双替代”后仍不能实现清零目标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定了给予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等具体追责细则。

  《安阳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问责办法》中规定,发现1起违规生产销售燃煤,或累计发现3起流动销售燃煤,或累计发现3起经营性使用燃煤未制止、上报的,或累计发现5起居民生活违规使用燃煤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纪律责任。有3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并扣缴乡镇(街道)生态补偿金200万元;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纪律责任。有3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予以免职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纪律责任。凡有3个县(市)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的,相应市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纪律责任。

  多手段介入

  助力散煤污染治理

  被检查对象大门紧闭,拒不开门,或者拒不承认使用燃煤、储存燃煤,这是长期以来困扰检查人员的一个难题。市散烧办采取新技术,开拓新思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破解工作难题。

  在日前开展的一次“散煤清零”专项督查行动中,检查人员利用无人机从空中进入检查区域,对散煤治理信息进行收集、图像航拍。在观看无人机拍摄的录像视频后,检查人员锁定了村民李某的家。李某起初谎称家中无人,并表示家中没有散煤。经过检查人员的一番沟通后,李某给家人打电话打开了紧闭的家门。检查人员果然在其家中发现了储存的煤块,随行的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将其煤块予以清缴,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无人机参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这在我省尚属首次。”市散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无人机的加入,使我们之前督导、排查看不到、走不到、进不去的地方变得一目了然,对不开门、不带路、不配合的散煤使用者及企业能够进行全面排查。”无人机隐蔽灵活、观察区域广、排查对象多的特性使其成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的利器。通过“空中+地面”联动的方式,帮助督导暗访工作人员扩大巡查范围,提高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死角。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做好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仅仅依靠政府职能部门远远不够。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了《安阳市“散煤清零”举报奖励办法》,通过进一步动员群众力量,解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力量有限、捉襟见肘、费时费力的难题。

  修订过的《安阳市“散煤清零”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了两个有奖举报电话号码:12315、5116526。同时,有奖举报奖金标准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举报违规加工、销售燃煤(固定场所)的,每起奖励 5000元;举报违规流动销售燃煤的,每起奖励 2000 元;举报经营场所使用燃煤的,每起奖励 500 元;举报村(居)民违规使用燃煤的,每起奖励 200 元;举报村(居)民违规储存燃煤的,每起奖励200元。与此同时,修订过的《安阳市“散煤清零”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了奖励范围、简化了举报人领取奖金程序,以此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散煤污染治理攻坚战。

  周密部署

  强化督查抓落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散煤污染治理决策部署,把散煤治理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从今年1月3日召开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后,市散烧办已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15次,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清查自查自纠活动、“散煤清零”专项督查活动等多项整治活动。

  围绕“双清零”的工作目标,对有无生产销售燃煤现象,有无流动销售燃煤现象,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果蔬、食用菌生产以及餐饮业固定门店、流动摊贩、学校、医疗、养老等经营服务单位或个人有无储存、使用燃煤和炉具现象,居民生活有无违规储存、使用燃煤和炉具现象,以及有无其他违规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燃煤现象等5个方面的内容,市散烧办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

  通过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市散烧办确定被督查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应查尽查,对督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发现的具体问题逐一登记记录、拍照或录像。

  下一步,市散烧办将继续坚定信念,切实履行政策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职能作用,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行业主管责任,破解“散煤清零”工作的难点、重点和堵点,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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