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广播电视网络总台节目策划采访报道管理规定
一、根据上级宣传要求,结合节目定位,由各频道、中心负责对本部门制播节目进行宣传策划,执行节目报题制度,并严格按照宣传策划方案制作播出。未经报题策划的节目不得播出。
二、日常节目由各中心、频道进行选题策划,报总台编前会审批。重要节庆日、全市性重大活动、重要晚会要按照上级的宣传要求进行专题策划,并以书面形式提前报送总编室审核,经总台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广播《安阳新闻》、电视《安阳新闻》、《直播安阳》实行节目单报送制度。每天18:00前,上述栏目当日节目单要分别报送总台总编辑、分管副台长审阅,重点审查主题是否突出,重要新闻是否遗漏,节目安排是否妥当。不予反馈,视为同意。如总编辑、分管副台长均不在单位,由总编室主任审阅。
四、各宣传业务部门策划组织监督类报道,涉及全市性工作、影响面广或涉及县处级以上单位的,需报总台领导审批。对本台广告重点客户的监督类报道须经总台主要领导、分管宣传和广告经营的领导同意(重点客户名单每季度由各经营部门提出经总台办公会通过后提供各宣传业务部门)。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五、对涉及经营性单位的报道,要严格管理。经营性单位举办的活动,除市主要领导(含市委常委、人大、政协领导正职)参加的活动外,非广告经营类栏目一律不作报道;对经营性单位进行专题采访须经总台主要领导、分管宣传和广告经营的领导同意;在其他新闻中确需采访经营性单位负责人时,不得出现该单位标识、名称、产品、被采访人职务等内容。
六、各中心、频道组织的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常规性活动实行报题备案制度。备案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形式、规模、经费来源、拟邀请领导和嘉宾、主持人及时间、地点、周期、拟播出时段等,交总台总编室备案。
七、重大活动策划由各中心、频道将活动内容、形式、规模、经费来源、拟邀请领导和嘉宾、主持人及时间、地点、周期、拟播出时段以及节目文案等,报总台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市领导参加的活动或节目录制,应提前报总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八、日常节目策划方案由本部门负责审查、管存,内容包括目的、要求、规模、级别、时间等;重大活动和上级要求的专题宣传策划方案由总台总编室负责审核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