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鹿台
也谈鹿台
——纣王鹿台在何处
2015年7月26日
1989年元月24日,我拜访了淇县西部商纣王英勇就义的鹿台遗址,深为商纣王鸣不平,随吟诗《登鹿台》:“华夏文化播东南,神州统一始开元。不以片叶遮望眼,纣王功过应重谈”。并注曰:“鹿台,位于淇县城西十余里。另浚县巨桥亦有鹿台,鹿台理应在淇县境”。
之所以如此,我是有充分历史依据的。
先看朝歌沿革:《太平环宇记》称“殷都朝歌,河内殷墟”。商至隋代为朝歌。东魏将朝歌县治东迁卫贤城,后杨广易名卫县;原淇河西的朝歌古城唐宋改为卫县鹿台乡;元置淇州;明初改淇县。
古朝歌地幅员辽阔,疆域广袤。东含新镇、卫贤、巨桥、大来店、屯子,西有临淇,五龙、太公泉、百泉,北领宜沟、厐村,南至比干庙、上乐村。朝歌商代城址非同一般;东临淇河之滨,西依太行山下,北括浮山,南至清水河。城周围有四、五十华里。比起春秋战国间四十里长的山东莒国城只大不小,强大的齐国大将杞梁,曾引兵西征朝歌,东攻莒城。致身死而孟姜哭城。
再说商代鹿台。鹿台之名,最早见于周人《尚书·武成》:“散鹿台之财”“亦名南单台”。战国人《竹书纪年》称:“武王亲擒帝辛于南单之台”。汉司马迁《史记》多有表述:“殷本纪——纣“实鹿台之钱”“纣兵败,登鹿台,赴火而死;齐世家——太公劝武王伐商纣,纣师败绩,登鹿台,遂追斩纣”;鲁世家——“武王十一年伐纣,周公佐武王,入商宫,已杀纣”。
那么鹿台在何处?《史记》注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可见商代汉朝歌城之规模,城中有鹿台。唐人《括地志》云:“鹿台在卫州卫县西南三十二里”。唐地理专著《元和郡县图志》:“鹿台在县西,殷纣营之,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尺”(此文后特注明:县西下疑脱字“三十二里”。此时淇河西的朝歌故城,由大变小,故只说在卫县城西32里)。1930年版《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鹿台,在河南淇县”。1986年版《中国历史地名辞典》:“鹿台,一名廪台,又称南单之台,在今河南淇县,周武王伐纣,纣败走登此自焚而死”。由历史地理名家郑天挺、谭其骧主篇的2001年版《中国历史大词典》综合认定:“鹿台,殷纣王所筑,广三里,高千尺。在今河南淇县”。《史记·殷本纪》:“纣实鹿台之钱”;《周本纪》:“武王伐纣,纣兵败…反登于鹿台…自燔火而死”;《竹书纪年》:“武王亲擒帝辛于南单之台(水经淇水注引)”。皆即此。况且今淇县南阳镇破庄西一华里的鹿台遗址,有距今近九百年前修筑的“鹿台寺碑”可证。此碑记述:“鹿台寺,古刹胜境,创建于金代皇统四年,即南宋高宋绍兴十四年,时年为公元十二世纪之1144年。后经明、清重修,最后一次立碑系清朝雍正十年正月二十四日,也即1732年2月19日,距今已有283年之久。此碑为淇县所独有。而距鹿台最近的“破庄”得名,亦很有可能乃商朝朝歌被周军破城的遗痕。
综上所述,纣王鹿台所在,不难得出结论:“纣王鹿台就在淇县境内;古文献记载,在卫县西南三十二里大致准确,按东西直线计算,卫贤距淇县城十五华里,淇县城距破庄鹿台十七、八里,相差无几;鹿台,确乎在朝歌城中,那时朝歌古城(非卫县城)位于淇河之西朝歌山(老寨)之东,而破庄鹿台自然在西北隅之朝歌城内。犹如梵蒂岡在罗马城内西北角一样。十二世纪建筑的古鹿台寺碑,更是唯一难得的实物孤证。研究学问就应该择善而从,不善则改。
这就是我的看法。
附:淇县政协党组书记燕昭安有关鹿台文章
《淇水三千年》卷〇七“牧野之战”摘选
关于鹿台需要说几句。朝歌附近现有两个鹿台,一个在朝歌城西15里金牛岭外,我们称作西鹿台;另一个在淇滨区南淇河北岸,西南距朝歌城20里,我们称作北鹿台。
当初纣王登台自焚的鹿台,是城西15里的西鹿台。公元500年左右北魏地理书《水经注》在写朝歌城时,就提到“鹿台”;公元638年左右唐代《括地志》记:“鹿台在卫州卫县西三十二里”,唐代卫县城在今浚县卫贤镇,西鹿台在卫贤西32里。
金皇统四年(1144)在西鹿台遗址修建了“鹿台寺”,鹿台寺现存的清代石碑上记有:“正西三十里有寺名曰鹿台乃古刹胜境也创建于皇统四年历明至清其间重修…… 雍正十年正月二十四日谷旦立”。明代·嘉靖《淇县志》云:“鹿台,在县西十五里许,今为鹿台寺。商纣积财之处,武王散鹿台之财即指此”。明代“淇县八景”中列有“鹿台朝云”。
清·顺治《淇县志》有:“按《史记》厚赋税以实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尺,今遗址尚存”。清代·乾隆《淇县志》记载:“鹿台,在县西十五里,南阳社地方,即殷纣集财处……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尺,遗址尚存”。因此,西鹿台有大量古文献记载,有碑刻文物佐证,应该是殷纣时期的鹿台。
北鹿台也是一处重要的古遗址,2013年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这处鹿台,原来叫做“陆(六)台”,是由六个面积不等的台地组成。现还保留其中两个台地。但是,目前尚未发现古文献这对北鹿台的记载;古《淇县志》和古《浚县志》对这处遗址也没有记载。清嘉庆《浚县志》“卷一·图”中“宫堂图”中,刘寨、申寨附近没有“鹿台遗址”,其位置标的是“龙王庙”。清嘉庆《浚县志》“卷二十二·杂稽·辩讹”中,有《鹿台辩》,称:“鹿台,在朝歌城内,当入淇县古迹,载入浚县者,误也。”1990年版《浚县志》记:鹿台遗址“在县城西24公里刘寨与申寨间,西、南濒淇河,面积100余亩。因年深日久,遗址被分割成六块台地,从西向东排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