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安阳市乡村好媳妇”评选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安阳市乡村好媳妇”评选的
通 知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广大农村妇女在文明家庭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她们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安阳日报报业集团、安阳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安阳市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户籍在安阳的已婚农村女性均可参与。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除具有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无参与赌博现象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一个或几个特点:
(1)尊老爱幼,勇担责任。尊重孝敬老人,勇挑家庭重担,在赡养老人、照顾子女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
(2)勤劳致富,敢创新业。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生产,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3)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社会高度赞誉。
(4)勤俭朴实,爱家持家。勤俭持家,民主理家,夫妻互敬互爱,教育子女方法得当,促进家庭和睦,养成良好的家风。
三、推荐方式
推荐分组织推荐、媒体寻找两种方式。
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1—2名候选人;
媒体寻找:新闻媒体通过社会各界提供的新闻线索,发现优秀典型。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本级“好媳妇”评选,并按照两种推荐方式,于9月28日前将“安阳市乡村好媳妇”候选人上报至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宣传公示。10月初,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初评,从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中遴选出若干名“安阳市乡村好媳妇”候选人,其先进事迹在安阳日报、安阳晚报、安阳电视台、安阳广播电台、安阳新闻网、安阳网、安阳文明网、安阳妇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和报道,并开通网上投票平台接受群众投票。
(三)命名表彰。12月,市活动办组织召开评委会,评选出若干名“安阳市乡村好媳妇”并进行表彰。安阳日报、安阳电视台、安阳人民广播电台、安阳新闻网、安阳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消息,进行广泛宣传。
五、组织机构
“安阳市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安阳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安阳广播电视台承办。活动办公室设在安阳电视台民生频道。
六、具体要求
(一)媒体征集线索报送要求: 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报送文字稿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107696491@qq.com 信函邮寄至:安阳市文峰大道中段安阳广播电视台“乡村服务社”栏目组(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注明:“安阳市乡村好媳妇”字样。联系人:杜媛媛;联系电话:0372—3156329、3921890。
(二)县(市、区)文明办报送材料要求:各推荐单位和参评人要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并填写《推荐表》,一式4份,在“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文明办,同时上报电子稿至:aywmbjb@126.com 联系电话:0372—2550205。
活动报名截至日期:2015年9月28日
安阳市文明办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