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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告

2017年第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3 11:15   来源: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

安 阳 市 河 长 制 办 公 室

公  告

 

2017年第1号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文〔2017〕23号),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段,其河长名单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布。现将安阳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及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  李公乐

总 河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新伟

副 总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发

二、市级河长及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长名单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王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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