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告
2017年第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3 11:15 来源: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
安 阳 市 河 长 制 办 公 室
公 告
2017年第1号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文〔2017〕23号),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段,其河长名单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布。现将安阳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及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 李公乐
总 河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新伟
副 总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发
二、市级河长及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县(市、区)的河长名单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王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