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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2019年辅导员(硕士、人事代理)招聘简章

作者:蔡敏   发布时间:2019-05-06 12:32   来源:安阳工学院

一、学校简介

安阳工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安阳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11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全国第9所、河南省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580亩(含大学科技园),建筑面积66.6万㎡;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4.4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0余万册、电子图书45.7万种、中外文纸质期刊1093种、电子期刊10000余种。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451人,设置有18个教学院部,开设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8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员工1238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97人、副高职称教师29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87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等省市级各类人才近60人。常年外聘院士、知名专家50余人。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岗

(二)招聘名额:15人(男生10人,女生5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具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一学历在国内取得者需为公办全日制本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学生干部经历,心理健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优先;

9.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

10.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11.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在较长时间内(至少10年)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分别在安阳工学院人事处(http://rsc.ayit.edu.cn)网站以及国内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附件:《安阳工学院2019年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通过发电子邮件(agfdyzp@163.com)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六点

2.资格审查。学校学生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人:吕老师、廉老师(学生处),

       朱老师、石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372—2909933(学生处),

        0372—2909985(人事处)。

(三)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的纸质版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张(1寸)。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表)原件及复印件(限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表)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预备)党员证明;学生部门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须原单位开具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占总成绩的4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会及时在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则按照1:3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生工作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由案例分析、答辩两部分组成,占总成绩的60%。面试当天,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到场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核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后工资待遇按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电话:0372-2909369

 

 

                                                 安 阳 工 学 院 

                                                 2019年4月30日



 附: 安阳工学院2019年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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