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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1-06 08:50   来源:安阳电视台《安阳新闻》

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

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经安阳市环保局与气象局联合预测研判,受降水和冷空气影响,我市自1月 6日空气质量开始改善,且未来几天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5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

  鉴于我市目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预警解除后,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关于印发安阳市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继续执行一级应急管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停产减排措施。

  2、严格落实钢铁行业减排和应急管控措施。

  3、加强工业余热和能源综合利用。

  4、对于生产工艺特殊的企业严格限产限排。

  5、已经改造为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企业(纳入全市错峰生产范围的行业除外)限产50%。

  6、焦化企业焦炉结焦时间不少于38小时。

  7、市区内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作业、破路维修等扬尘严重的施工作业。

  8、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

  9、调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根据气温、湿度等气象条件,科学合理道路清扫、洒水、喷雾等防尘作业频次和时间,严格实施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确保道路不起尘。

  10、除民生工程外,建成区所有施工工地一律停工。

  11、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渣土和其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在市区行驶;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进入市区;加强早中晚上下班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运行排放。

  12、严禁焚烧树叶、垃圾和农作物秸秆;严禁城区违规露天烧烤;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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