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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纪律作风检查 安阳这些单位和个人被通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2-20 09:17   来源:安阳电视台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开展以来,“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氛围逐步形成。为强化安阳市作风建设,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有效解决履职不力、服务不良、用权不公、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2月8日—13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16个检查组,分两个阶段对101个市直单位和10个县(市、区)公职人员节后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迅速收心归位,进入工作状态,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服务理念不强、制度执行不力、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

一、责任心不强,服务不良问题

  龙安区法院东风法庭未提前通知合议庭陪审员,工作安排不到位,原定于2017年2月13日9时开庭审理的案件推迟到10时30分开庭,致使当事人长时间在外等候、强烈不满;

  2015年8月28日,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郭强因工作粗疏,误将北关区周某身份证号录入殷都区周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2017年2月8日,北关区周某办理医保卡,工作人员本应为其采集正确信息,免费办理医保卡,却按“挂失补卡”收取25元补办费用,并导致北关区周某来回往返4次,殷都区周某无法及时领取医保卡;

  2017年1月3日9时,示范区高庄乡外出务工人员王某某到本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咨询户口迁移问题,两名户籍员推诿敷衍,服务态度差、话难听。

二、制度落实不力,敷衍应付问题

2016年1月至今,示范区白壁派出所收取群众身份证工本费、户口本工本费154054元不开具发票;

2017年1月19日至2月13日,市档案局调研员谢萍有病治疗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

2016年10月18日至2017年2月9日,市畜牧局调研员吴震有病治疗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

2017年2月10日17时,汤阴县地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南华使用有科室负责人朱福庆签字的请假条复印件,应付检查;

2017年2月13日14时50分,内黄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张燕擅自为因公外出人员填写请假条,应付检查;

2017年2月9日9时30分,市房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郭俊芳不在岗,其请假条未按程序上报主管局长审批;

市盐业局仓库签到制度形同虚设,签到机长期闲置、布满灰尘;2017年2月13日9时,仓库主任贾俊杰不在岗,谎称与局领导请假,应付检查。

三、纪律松懈,作风不实问题

2017年2月9日15时,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郑晓旭工作时间看电影;

2017年2月13日15时,市文投公司工作人员马志国工作时间玩游戏;

2017年2月13日11时20分,市国资委综合科工作人员任杰上网看小说;

2017年2月13日14时50分,内黄县环保局副局长孙凌建、李法灵上班迟到;

2017年2月13日15时,殷都区安丰乡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董春燕上班迟到;

2017年2月9日16时40分,市农业局副调研员温利平工作时间不在岗;

2017年2月10日9时35分,高新区银杏社区副主任郑黎娟工作时间不在岗;

2017年2月10日16时40分,安阳县地税局副局长牛瑞杰工作时间不在岗;

2017年1月19日至1月29日,内黄县张龙乡计生办工作人员高俊芳请假10天,假条到期未履行续假手续,2017年2月3日至2月13日未上班。

  通报指出,上述情况反映出少数公职人员宗旨意识弱化、服务理念不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反映出部分单位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工作纪律,克服侥幸心理,强化自我约束,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作风建设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时时刻刻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实现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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