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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以案件回访助力司法公信力

作者:肖慧萍    发布时间:2017-08-14 16:02   来源:安阳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安阳县法院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己任,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各项工作。坚持回访工作经常化、长期化、制度化,及时将矛盾化解到基层,消除上访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及法院整体形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51件,审结各类案件4227件,结案率79%,回访案件2019件,回访当事人3207人次,满意率达91%。

  一是明确回访对象。案件回访对象包括案件当事人、代理(辩护)人、人民陪审员、执行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群众代表。回访案件包括本院受理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再审、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当事人举报有违纪违法线索的案件、上级领导机关督办批办的案件;二是延伸回访内容。回访内容主要针对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久拖不结情形,案件审理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公正,对法官的办案能力是否满意,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馈赠、吃请以及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等司法礼仪不良情形;三是创新回访形式。根据案件性质和影响范围,采取电话、书面调查、上门询问、到社区或村委会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四是注重回访程序。回访结束后及时将回访情况及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该院院领导汇报,对涉及相邻关系修复或当事人情绪对抗强烈的案件,邀请村委会主任或辖区人大代表共同进行案件回访。对重大、敏感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由院领导及监察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回访;五是重视回访结果。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程序操作、实体处理、审判作风、办案效率、法官形象、司法廉洁等进行全面回访,将回访中发现的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作为对干警思想教育的重点,并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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