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我市获得制定“安阳市地方标准”授权

作者:李 慧   发布时间:2018-10-23 09:00   来源:安阳日报

  10月22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省质监局对我市制定“安阳市地方标准”进行了授权。我市成为全省批准的首批制定地方标准的3个省辖市之一。
  根据授权要求,我市制定“安阳市地方标准”范围应严格限于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要求。“安阳市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4105/T。标准制定后要按照国标委地方标准备案管理系统要求报省质监局统一备案。
  据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相关人员介绍,根据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此次省质监局批准我市制定“安阳市地方标准”正是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重要环节。由设区地级市根据区域特点制定地方标准,不仅克服了由省一级制定标准周期长、门槛高、程序复杂等问题,而且为本市企事业单位制定标准提供了便利,制定方式更为灵活,地域特色更为突显,对促进我市工农业生产、加强社会管理和活跃经济活动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出台前,我市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1年出台的《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关于“为贯彻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地方发展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荐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例外)”的要求,共制定了117项农业地方标准,为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下一步,我市不仅可以在农业方面制定地方标准,还可以根据需要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适宜安阳区域特色的地方标准,标准化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将更加突显。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乔金富表示,根据省质监局授权要求,该局将大力推动安阳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一方面,将制定出台《安阳市地方标准的管理办法》,规范安阳市地方标准的立项评估、计划下达、技术审查、审批、编号、发布和备案等工作;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我市所急需的标准立项建议,联合市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地方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发展。

责任编辑:李艳丽
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