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亮点工作回眸之二丨提升立法质效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提升立法质效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亮点工作回眸之二
安阳融媒记者 王庆华
广纳民意立良法,善治善行见实效。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在强化法规供给的基础上,推动所立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评估,有效提升了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制定《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据政务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所占比重较大,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小切口、真管用”的原则,及时调整立法思路,制定了《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使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就政务服务进行专门立法的设区市。该《条例》从厘清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最大化便民利民、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着力破解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效率参差不齐、数据不共享、系统不联通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真正让“掌上办”“秒办”成为现实。
制定《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制定了《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该《条例》从规划、建设、配建和移交等6个方面作出强制性规定,有效解决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划执行刚性不足、建设用地保障水平不高、配套建设移交不到位等问题,为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划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定规范。
推动地方性法规施行
围绕《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3 场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大力宣传3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意义、主要条款、处罚细则等内容,为法规施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督促有关部门结合法规要求和法定职责,制定政策措施,拿出实施方案,开展整治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
维护法律法规权威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次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率先开展立法后评估。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部门、执法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对《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和《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评价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修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基本建成涵盖市、县、乡的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对3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