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中共安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 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中共安阳市委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2017年1月3日中国共产党安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中共安阳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结合安阳实际,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1.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全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做好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治国理政新局面。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思想建党这一根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抓手、从严治吏这一关键、加强基层基础这一着力点、改进作风这一突破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的最大政治责任,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根本保证,思想上要高度统一,政治上要清醒坚定,行动上要坚决有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我市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3.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为实现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4.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要紧密联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程,系统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武装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和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在线学习平台,认真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科学理论进基层”活动,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使讲话精神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坚持把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突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教育全体党员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坚持党性教育经常化,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引导全体党员深学细照笃行,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发挥红旗渠干部学院教育基地作用,持续开发具有时代价值的课程体系和教育载体,增强党性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注重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强化担当精神。定期选派党员干部到改革发展一线和扶贫开发、维护稳定等艰苦复杂环境,进行多岗位、多渠道锻炼。
6.持之以恒加强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和价值取向,以实际行动感召群众、带领群众。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建立党员干部诚信档案,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完善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把党员干部法律素养作为任职晋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7.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形势教育,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切实抓好新闻媒体、网络媒体、高校、党校、社科机构、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议作用,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8.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进行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9.坚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市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若干规定(试行)》,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问题。坚持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制度,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建立上级组织作出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建立领导班子重大决策事项全程记录制度,健全决策评估、决策纠错论证、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的领导,明确党代会、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党组)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10.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的意识,牢记第一身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坚决抵制党内关系庸俗化。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落实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会有关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建立组织生活督导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活动形式,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带头讲党课、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四、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11.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和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完善廉政审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核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检查等制度,持续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等问题。
12.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动议程序,改进考察方式,注重以事择人、以岗选人,综合考虑人岗匹配度,科学精准选拔干部。强化任前把关,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逐步推行干部调整“三听三酝酿”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等情况,结合巡察、专项督察等工作及纪检、审计、信访等方面意见,对干部进行全面透视甄别、会诊辨析,确保全面客观评价识别干部。
13.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着力解决“重选轻管”问题。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和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和红旗渠干部学院党性教育基地作用,精准开展理论、政策、科技、管理、法规等培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综合运用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函询、诫勉等方式方法,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治理“裸官”,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健全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净化交往圈、朋友圈。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对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探索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
1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实行鼓励性谈心谈话、激励性调训和阶段性业绩评定等办法,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怀,推动干部充满信心、积极作为。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更多干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强化“下”的担当、细化“下”的情形、明确“下”的标准、畅通“下”的渠道,坚决调整不守规、不廉洁、不作为、不担当、不胜任、不诚信、不实在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五、从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抓出长效和习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加压,严格执纪监督,注意发现和纠正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聚焦隐形变异的奢靡享乐等“四风”突出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收受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且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6.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深入了解民情,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方便群众办事的制度,制定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知情权、评判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建立和完善选派党员干部下基层培养锻炼和结对帮扶等制度,尽心竭力解民困、排民忧,千方百计促民生、安民心。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探索监督制约新机制,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
17.综合治理懒政怠政。深入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进一步巩固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成效,提高综合评责方法的科学性、客观性、实用性,对被举报投诉的干部经查核不属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支持干部大胆干事、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六、从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8.改进和创新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建立党组织力度,深化拓展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六步工作法”,通过政策扶持、产业支撑、示范带动等措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凝聚力提升工程”,管好用好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强战斗堡垒。全面推进城市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推进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城市新型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居地等区域党组织建设,推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实施“千名好支书培育计划”,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立农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岗位管理办法。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一定三有”和城市社区“三有一化”工作要求,提升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农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工作报酬达到省定标准,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建立基层党建办,加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
19.分领域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为统领,建立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对标定位、晋级争星”长效机制;以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分类别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规范》,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信息化、有形化;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抓好以院系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主导权。持续开展“三集中三强化”活动,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应建尽建,大力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水平。统筹抓好科研院所、医疗卫生、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加大互联网企业、新兴媒体、外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等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党建工作机构作用,构建权责分明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20.严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加强党员发展宏观调控,严格标准、程序,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实行入党志愿书编码、发展对象培训、抽查回访等制度,注重发展质量,规范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坚持送党课下基层,推广“网络课堂”“微党课”竞赛、组建微党课巡回宣讲团等做法,让每名党员成为讲党课、受教育的主体。强化党员分类管理,探索“互联网+”、智慧党建管理模式,推行无职党员积分管理,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建立党员管理信息库,推广“党员教育微平台”“红色家园”等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办法。坚持典型引领,实施“百千万先锋计划”,开展寻找身边优秀党员活动,着力选树各行各业优秀党员先进典型,推动老典型永葆先进、新典型不断涌现。强化党内激励关怀。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从严加强党内监督
21.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支持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统筹运用党内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实效。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党内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22.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多过问、多了解他们的日常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其问题的反映,发现苗头、倾向要及时咬耳扯袖。认真落实《安阳市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故意虚报瞒报、篡改伪造的,一律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管。
23.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刻把握巡察工作发展规律形势,突出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子,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作为巡察的主要对象,把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事项作为重点事项,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问题,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和规范巡察成果运用,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推进巡察“一体化”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真正形成市、县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八、从严开展反腐败斗争
24.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安阳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各级党组织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坚持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干部必谈,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认真践行后三种形态,既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教育挽救党员干部,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建立纪检机关与司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断后兜底,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使前三种形态更具震慑力和说服力。
25.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有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持“追防并举、以防为主”,加大防逃和追逃追赃力度。严惩行贿行为,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依规依纪执纪审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处分失当的要及时纠正,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26.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并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体系。总结推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领域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开展系统化防治。紧紧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制度建设。规范政商行为,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7.深入推进纪检工作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全面推进市、县派驻(出)纪检机构改革。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按照中央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九、从严依规治党
28.健全地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牢牢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从完善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法规制度方面着手,健全我市地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落实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求。完善地方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加大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实施效果评估力度,确保制定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29.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力度,加大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地方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动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党建制度创新。加快建设专门工作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后备人才队伍,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30.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健全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把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治宣传规划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降密、解密工作,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
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3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领导和推进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
32.严格监督考核问责。制定问责实施办法,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机关、国企、高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
33.形成工作强大合力。纪检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宣传部门要抓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党的其他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工作部署。
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动我市各项工作提升新水平,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