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两千亿,河南大数据产业按下“快进键”
郑州市智慧岛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黄婷 刘瑞朝 文 白周峰 摄影
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数字中国,河南又该如何落实,怎样推进?其实,今年9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河南基本建成全国领先、中部领跑的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区,大数据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方阵。
对于这份有具体数字、有细分行业的《行动计划》,如何才能更好地落地?如何让大数据产业赋能河南数字经济发展?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分别走访了行业学者、专家和大数据应用企业,他们对河南这份指导性《行动计划》建言献策。
【目标】
2025年河南大数据产业规模突破两千亿元,并非遥不可及
到2025年,河南的大数据产业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规模和水平?对此,《行动计划》有明确的描述: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数据资源体系和价值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全国领先、中部领跑的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先导区、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区、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区。
产业规模也将获得高速增长。大数据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打造20个以上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方阵。
河南省人工智能学会邱道尹教授说,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领先、中部领跑的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先导区、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区、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区,本身也有弹性,同时也要求很高,做到“全国领先、中部领跑”,对政府部门、大数据行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分析说,近几年来,大数据产业在河南省持续得到了政策的倾斜、资本的投入。目前大数据产业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这也意味着大数据产业有着较为厚实的基础支撑。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河南大数据产业确实存在着差距和短板。大数据产业的前置性产业,比如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网络科技等都还存在着基础性的短板。但是,河南产业结构比较完整,产业规模比较大,产业工人也比较多,这些都是河南的比较优势。而《行动计划》的出台,对于夯实大数据产业链、供应链,起到了临门一脚的作用,为大数据产业注入了新的动能。“而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并非遥不可及。”他说,这个目标是可行的。
【解读】
建成10个以上全国领先示范园区,还要考虑不同地市间的均衡发展
大数据的价值,已经愈发重要。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客户数据平台(CDP)作为企业营销和管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过CDP对企业多渠道的客户数据进行采集,统一分析和管理,帮助企业提高客户数据使用价值,有效开展客户洞察。
大数据产业要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生态。《行动计划》提出,河南要建成10个以上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培育10家以上国内影响力强、具有一定生态主导力的领军企业,打造10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才培训基地,形成50项以上全国领先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邱道尹分析说,河南要建成10个以上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这就需要按照河南的不同区域进行谋划布局,保证18个地市能够实现均衡发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将在大数据+政务服务、大数据+交通、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生态治理、大数据+市场监管、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社会保障、大数据+就业、大数据+信用等10个领域提升河南省的数智治理水平。
对此,外籍科技工作者约翰接受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采访时说,《行动计划》整体来说就是一个框架,所对准的是大数据产业的相关厅局,下一步应该考虑如何让这个计划落地,找到落地的企业,真正让大数据产业发展起来。
【看法】
《行动计划》是推动河南数字强省的支撑
下一步还需考虑如何落地
大数据产业是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河南省政府出台《行动计划》,对于未来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意味着什么?
中科软智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刘风雨分析说,《行动计划》是推动河南数字强省的一个支撑,从大数据产业切入,剖开数字经济的一个切面。
“数字经济就是以数据要素作驱动的产业,而大数据产业领域的《行动计划》,是落地性较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落地性文件。”他说。
在宋向清看来,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还要注重营商环境的打造。立足于引进大数据产业的头牌、大资本、大项目,在各个行业内形成根植性的基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孪生经济,通过数字经济、云计算、人工智能赋能大数据产业,真正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
【观点】
大数据+农业、大数据+电力等领域
也应纳入《行动计划》中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印发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快速起步。据测算,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2020年超过1万亿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
根据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发展规划》提到了行业大数据开发利用行动,与河南省出台的《行动计划》中的“大数据+”类似。行业大数据开发利用行动,包括通信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公安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两相比较,二者还是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的。
对此,邱道尹说,河南是农业大省,目前正在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方面也都有不错的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中,应该考虑将“大数据+农业”作为提升数智治理水平的一部分。另外,电力行业作为基础性行业,本身对数字化的要求也比较高,《行动计划》也应将电力行业列入其中。
【建议】
政府需出台相应考核机制
树立行业标杆、带动产业发展
“政府要带动政务服务、交通等10个领域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首先要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刘风雨说,既然是未来几年的《行动计划》,那么下一步就牵涉考核,能否对大数据产业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以促进《行动计划》的实质性落地。
邱道尹也说,《行动计划》虽然提到了多项保障措施,比如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运行监测、推进开放合作等,但需要明确相应的考核机制。
无论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还是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政府部门还应找出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产区,将其作为典范,进行包装、宣传,树立行业标杆。刘风雨说,其实这也是灯塔效应,通过行业楷模的带动,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一业内人士则指出,政府还应出台配套的激励和鼓励政策。企业在做大数据分享时,能够有一定的收益,这样企业才能更愿意将数据分享给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