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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务教育招生:公办民办今年都不准考试选拔

作者:张静   发布时间:2015-05-12 10:14   来源:大河网

  5月11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全省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划片范围须向社会公布;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大班额”比例过高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这些,都在要求的范围内。

  进城务工者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不得收费

  政策规定,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学,全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

  为方便务工者,各地要简化手续,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公办中小学划片范围须公开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阳光招生。各地要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政策还规定,各地要通过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组织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工作,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并治理择校。各地和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对于大班额比例过高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不得考试选拔招生

  省教育厅明确要求,无论是公办学校或是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

  此外,各地应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扰乱当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违规招生,不得注册本校学籍,取消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监护人和学龄儿童少年的思想工作,要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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