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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阳市纪委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30 16:00   来源:安阳网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规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公务灶”奢侈浪费。
  七、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九、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双节”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持续加大对“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不怠,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安阳市纪委举报电话:15803720581
                   中共安阳市纪委
                 2014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王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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